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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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的,动产是否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650人看过


 

 

法律分析:涉外继承的基本内容是关于国际私法冲突规则的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对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更进一步的修改和明确,并明确该法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适用该法。因此,涉外继承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其相关规定为,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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