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五保户”,是指根据国务院 2006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五保户”一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因此,由政府或集体组织给予其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一定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一项社会保障。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五保户”与集体组织的供养照料有多种形式,有的签订了扶养协议,有的则直接依据相关政策对“五保户”进行各方面保障。对于“五保户”的遗产能否继承,基本处理原则是,如果“五保户”与集体组织有扶养协议,能否继承要视协议内容而定,如果没有扶养协议,则允许继承人继承,但须扣回“五保”费用。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