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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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可否继承?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3日|分类:公司法 |423人看过



 

 

法律分析: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地位而享有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是一种兼具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综合性权利。因此,在股东死亡时,其生前持有的股权能否发生继承,就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现代继承仅指财产继承,故股权中的财产权益可以发生继承,但如果将财产属性和人身属性分离,单纯讨论财产部分的继承事宜而不考虑身份地位方面的变动,势必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或存续,因此不宜将二者分别作为继承标的处理。

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认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已分别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替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发给出资人作为公司资本所有权的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予以继承,关键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继承。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死亡时,其股权能否继承,关键在于其股东资格能否继承。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继承,则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自动取得股东资格;而当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则须经全体股东同意,若一致同意,则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公司的股东资格(而且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若存在不同意的意见或者继承人不愿成为股东的,则继承人没有取得股东资格,而由公司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此外,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规定,则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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