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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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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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明确了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男女一方向债权人承担的是按份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317人看过


 

 

法律分析: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已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处理而改变。债权人可以向男女双方或者一方主张权利,男女双方对共同债务都负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义务。一方向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处理的份额超出的部分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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