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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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能将所有财产交给“外人”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1689人看过



 

法律分析:可以。遗嘱人可以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他人,但是如果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时,必须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他。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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