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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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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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面又与别人结婚,妻子能否在要求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290人看过



 

法律分析:可以。因夫妻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夫妻之间本应该相互扶持、相互信任,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夫妻一方伤害另一方感情和利益的情况,比如,又与他人结婚,经常殴打、讥讽对方等,法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护离婚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本身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不但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权益,还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此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求离婚的同时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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