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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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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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可以强迫妻子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1194人看过



 

 

 

法律分析:不可以,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是《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男女都平等地享有劳动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即使是互有夫妻间权利义务的丈夫也无权干涉自己的妻子是否参加劳动。

此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可见,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处于平等的地位,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应该相互尊重彼此的意愿,任何一方都无权干涉对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即使是出于为家庭考虑。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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