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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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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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收到一审离婚判决后就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合法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407人看过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在15日内未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效力。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下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在15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对于判决离婚的,当事人不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15内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但如果是对双方婚姻关系不服的,不能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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