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夫妻一方擅自向婚外人员赠与款项,律师代理原告维权,一、二审均胜诉,依法追回大额赠与资金
二、案情简介
原告与第三人系合法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未约定财产归属,双方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阶段,第三人与被告发展出不正当交往关系,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给付、代为消费购物、代缴生活费用等多种方式,向被告进行多笔财物赠与,累计金额十余万元。原告发现上述行为后,多次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受赠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双方仅为普通朋友、案涉款项属于正常往来,否认存在不正当关系及无偿赠与行为。律师继续代理原告参与二审诉讼。
三、代理思路
1.明确法律基础,锁定财产性质案涉款项均产生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在双方无特殊财产约定的前提下,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该处分行为效力存在瑕疵。
2.固定完整证据链,还原客观事实全面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消费凭证、收货单据、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佐证第三人与被告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证明案涉款项并非正常人情往来、劳务报酬或互付资金,本质属于无偿赠与。同时对每一笔资金往来逐一核对、梳理区分,剔除相互转账、合理消费部分,明确应当返还的核心款项金额。
3.紧扣公序良俗,主张赠与无效第三人基于不正当关系向被告赠与财物,该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结合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无效,被告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依法应当予以返还。
4.针对性抗辩,应对上诉主张二审阶段针对被告否认不正当关系、辩称款项为礼尚往来的上诉理由,结合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新证据逐一驳斥,指出被告无有效证据推翻一审事实认定,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四、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依法认定案涉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大额赠与款项,驳回原告利息及其余款项诉求。被告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核心维权诉求全部实现,一、二审诉讼均取得胜诉。
五、律师点评
1.婚姻关系中,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方。此类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属于无效行为,配偶有权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2.此类案件取证尤为关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消费记录、当事人陈述等都是认定法律关系的核心依据,当事人发现相关情形后,应第一时间留存、固定全部证据。
3.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诉方若无法提交有效新证据推翻原审认定,其上诉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即便一审败诉,当事人也可梳理证据、找准法律要点依法上诉。
4.提醒社会公众,婚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公序良俗,切勿因不当行为损害配偶合法权益。权益遭受侵害时,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