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因婚内一方存在过错引发离婚纠纷,代理退役军人一方处理离婚、子女抚养、复杂财产分割事宜,依法认定过错方责任、财产转移行为,帮助无过错方多分财产并获精神损害赔偿。
二、案情简介
双方经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子女。男方为退役军人,服役期间与家人长期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婚姻存续后期,女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交往,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女方曾率先提起离婚诉讼,后自行撤诉,此后男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离婚。
本案财产类型繁杂,包含按揭房产、两台机动车、理财型保险、对外债权、军人复员安置费以及多年来累计转账款项。经查实,女方存在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同时男方名下军人专属安置费用、日常收入转账、保险出资等款项的财产性质、归属及分割方式均存在较大争议,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划分、损害赔偿无法达成一致。
三、代理思路
1、确认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主张判决离婚结合双方长期分居、女方婚内存在过错、此前女方起诉离婚又撤诉等事实,梳理完整证据链,证明婚姻关系已无修复可能,请求法院依法准予双方离婚。
2、厘清财产性质,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军婚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军人复员安置费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并要求对方返还;对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婚内购置车辆、理财保险、对外债权等资产逐一界定属性,梳理资金流转记录,固定财产来源证据。
3、举证证明女方过错及隐匿、转移财产行为收集证据证实女方婚内存在过错,同时调取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材料,证明女方存在刻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过错方、隐匿财产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少分甚至不分。
4、依法主张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女方婚内过错行为给男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结合过错情节、损害后果,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合理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配合法院征询子女意见,结合双方生活条件、抚养能力,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与支付年限提出合理意见。
四、案件结果
一审判决作出后,对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法院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结合子女意愿确定抚养权归属,由男方按照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2.涉案按揭房产判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自行偿还;两台车辆结合财产隐匿事实,均判归男方所有。
3.判令对方支付保险合同折价款、共同财产及对外债权对应的分割款项。
4.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诉求,判令过错方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男方各项合法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五、律师点评
(一)案件胜诉要点
1.精准区分财产类型是本案核心涉军人离婚案件中,复员安置费等专属款项法律明确认定为军人个人财产,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提前梳理法律规定、固定款项来源凭证,是保住个人财产的关键。
2.过错与隐匿财产情节对分割比例影响重大婚内出轨、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均属于法定少分财产的情形。完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流水、财产线索等证据,能够直接影响财产分割比例,最大程度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法律依据婚姻中一方存在婚内过错,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家庭实际情况综合判定赔偿金额。
(二)实务法律建议
1.婚姻存续期间,妥善保管房产、车辆、保险、银行流水等各类财产凭证,大额资金往来留存记录,避免日后出现财产争议时举证困难。
2.若发现配偶存在婚内过错、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军人及退役军人办理离婚时,要明确自身专属财产范围,了解军婚相关特殊法律规定,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4.离婚纠纷涉及子女、多项复杂财产时,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统筹处理抚养权、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全部诉求。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