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令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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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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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公司时如何连同股东一起作为被告

发布者:汪令剑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139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简介:本案中被告公司欠付原告公司货款,买卖合同中存在个人担保,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对账单未盖公司公章,仅有被告公司财务人员的签字。最后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强求。


本案要点:

1、如何选择被告,不能漏掉被告。本案被告公司肯定是被告之一,合同担保人是被告之二,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通过企业信心查询可以知道,被告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位股东,那么公司的财产很可能和股东构成财产混同,公司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股东也是被告。

2、证据问题,本案中对账单没有公司盖章,仅有财务人员签字,我们通过调查得知这位财务人员还是担保人的妻子,通过调档查到夫妻信息,在庭审中虽然没有出示该信息,但通过发问,被告承认了这一点,加强了证据的证明力,弥补了证据下次问题。


总结:民事案件中有时候仅仅起诉公司,效果并不好,找准机会起诉公司股东,效果会更好,执行款也会更快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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