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规定概述:
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意味着如果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具备进行相应民事活动的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则该合同自始无效。
2.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合同双方表面上达成一致,但实际上内心意图并不一致,且这种虚假表示是合同的核心部分。隐藏行为的效力则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来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虽未直接引用具体条款,但根据常识和一般理解,若合同的内容、目的或履行方式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有悖于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样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对合同标的物、性质、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重要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其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愿不符,合同可被撤销。
2.欺诈:
?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这包括直接欺诈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用第三人欺诈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3.胁迫:
?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利用某种优势地位或对方处于危难处境,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明显不利的合同条件,构成胁迫的,合同可被撤销。
合同无效通常涉及法定的绝对禁止情形,如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虚假、违法或违俗,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合同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而合同可撤销则是由于某些特定的瑕疵,如重大误解、欺诈或胁迫,使得合同在订立时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未能得到体现。在这些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但需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并且合同在被依法撤销前仍保持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