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鹏飞律师

  • 执业资质:1150920**********

  • 执业机构:内蒙古秉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离婚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李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发布者:贾鹏飞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86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典型案例之五:李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李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杨某借款1340547元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能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杨某遂于2013年9月5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依法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股权,并告知其如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对外公布,将对被执行人的出行、信贷、经营活动及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得知这一法律后果,正在办理出国签证的被执行人李某为避免对其日后出国、出境造成不利影响,遂于国庆节期间四处筹措资金,国庆假期结束当日便主动找到执行法院,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行法院在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同时,向被执行人告知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使其感受到来自日常生活、商业往来等各方面的压力,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彰显了司法权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