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文赢助工友成功拿到工伤8级赔偿
一、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系被申请人员工,从事安装工工作。2023年6月8日,申请人被派到公司丙号仓库安装监控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受伤。
二、2024年2月7日出具的编号为金市工决[2024]00441的决定书认定为工伤。2024年8月5日经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八级工伤。现要求:裁决被申请入支付申请人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292262.2元。
三、案件结果:申请人罗某为证明其主张向本委提交了如下证据(以下提供均为复印件):1、认定工伤决定书,证明申请人的受伤系工伤的事实;2、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证明申请人经鉴定为八级工伤的事实;3、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证明申请人因工伤接受治疗,需要护理和休息的事实;4、医药费发票,证明申请人因工伤治疗花费医药费的事实;5、微信聊天记录,证明申请人,后被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八级。
四、双份对赔偿有异议,提起仲裁,由被申请人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罗某医药费7014.47元、护理费695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37元、停工留薪期工资4872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656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1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140元,合计人民币25216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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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