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材料和外购件的检验和监督是保证外购材料和零件的重要手段。著名质量专家费根堡姆说:进厂材料和外购件的控制就是根据最经济的质量水平来验收和贮存那些质量符合要求的零件,同时强调最有时效的供应者的责任。这里首先提到的是“最经济的质量水平”。进厂检验的基本目的就是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产流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它要求与其效果相称的最经济的手段和资源,这对于供需双方都是有利的。如某企业的检验员对所有的外购黄铜杆的外径尺寸进行逐检,并保留着有关黄铜杆进厂检验的图表和所有详细尺寸。图表非常详尽地描绘出了供应商产品质量情况,检验员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劳动。而一年以后,却发现所有进厂的检验材料中没有一根黄铜杆是废品。显然,这样的100%检验和详尽的记录与绘图是一种浪费。退一步说,即使不进行100%检验,某些产品的检验也需要昂贵的设备和大量的检验工时,而偏偏供应商的检测设备要相对先进得多,工艺简单得多。象这种情况,可以说企业中比比皆是。其实这种状态刚好是对供应商的不信任造成的,是质量价值链没有形成或不稳定的表现。如果供需双方以契约作为相互信任的依据,并认真履行,真正形成稳固的供应商关系,企业就可以大大减少不增值的重复检验劳动。当然,契约不能代表完全的信任,要保证双方契约的效力就少不了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企业定期从供应商的产品中抽样进行型式试验或化验分析的活动。例如供应商提供一种国内较先进的纳米材料,这种材料只有少数国家或高校检测中心能够检测,显然,检测费用相当昂贵。这时,就要考虑质量成本问题。企业对此种材料用量较少,如果每批都要求其提供检测报告,对供应商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为减轻供应商检测费用的压力,又使企业确信产品质量,这时企业可以要求供应商定期或每供一定量的材料时提供一次权威检测报告、或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和过程进行认可。另外,关于监督抽样(抽样时间、地点)、检测机构选择、检测费用承担的问题双方可在契约中加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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