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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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包装材料的正确收货及储存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241人看过

包装材料的管理在食品生产企业中一直得不到有效重视,从包材厂出货到食品生产工厂;收货的时候随意、马虎,入库的时候等同于等同于纸箱等包装物;没有专门的内包仓库、内包消毒间,甚至连相应的储存设施都不具备。

针对包装材料的正确收货及储存,建议方案如下:

1、收货验收:检查包装材料的外包装及外标签是否完好(标签上应标明包装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供货单位)。开箱核对标签、说明书的外观、尺寸、式样、颜色、文字内容等是否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2、包材质检:购买相应的检测设备,对包材的菌落总数、气味及材质进行全面的检测;若无检测手段,建议去质量监督局送检。

3、储存方式:包装材料不得露天储存,做到清洁储存,封闭的外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污染。包装材料的码放、离墙、离地、离顶、货行间都必须有一定距离。

4、消毒方式:包装材料间的消毒非常重要,目前市面上的采用的紫外线、臭氧等存在一定的消毒风险。建议采用最新研发的“双核臭氧杀菌技术”,可以做到可靠、彻底、24小时不间断持续杀菌,且可以做到对人体危害的最小化;有条件企业科采用动态灭菌技术。

安全包装,放心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管理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包材生产企业的共同推进,让消费者在对食品本身放心的同时也对食品包装的卫生状况有信心。同时,也需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食品包装行业朝着安全、卫生、环保的方向发展。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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