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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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包装安全现状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084人看过

1、包装材料使用不当

包装材料的卫生级别分为工业级、食品级和药品级。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应达到食品级要求。但目前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食品包装制品,因其使用量大、流通快,所以很多不具备生产食品包装制品条件的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不仅生产环境差,而且为了牟取私利,甚至使用工业级原料或有毒有害的再生废料进行生产。特别是塑料制品,利用垃圾站收拣的废旧塑料垃圾、农用薄膜、医院废弃物等回收加工,未经消毒处理,就作为食品包装原料再次用于食品包装的生产并投入市场。这些再生塑料虽然在加工过程中经高温加热,但其中的增塑剂、稳定剂和甲醛等种种有害物质却不能完全去除掉,用这种塑料制品包装直接入口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后果,长期使用将引起慢性中毒甚至致癌。

2、违规添加禁用助剂

以一次性塑料快餐盒为例,许多不法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在产品中大量添加工业级的碳酸钙、滑石粉、石蜡等禁止用于食品包装生产的添加剂。更有些黑心企业,将主要原料和添加剂的比例对调,工业碳酸钙、石蜡等添加剂的使用量超过了50%,有的高达80%。这种高填充的快餐盒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酸蒸发残渣以及正己烷蒸发残渣检测,指标超标严重,甚至超过国家标准上百倍(国家标准为30毫克/升)。食品温度较高或微波炉加热时,有害物质就会溶解在食物中,长期摄入会导致消化不良、肝系统病变等,甚至患上胆结石等疾病,对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3、印刷中大量使用含苯油墨

油墨中苯类溶剂及重金属残留严重。苯的残留量如果超标对人体危害极大,同时,苯具有蓄积性,人一旦吸入很难排出,日积月累会引发癌症等疾病。现在,欧美国家已不允许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含苯及重金属的原料,日本政府在几年前也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中不得含有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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