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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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超市食品监督管理要抓严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864人看过

临界食品通常以三种销售方式为主。

其一,捆绑促销。不少商家将即将到期的“临界食品”捆绑在新出产的食品上促销,或是附赠礼品在即将到期的食品上,吸引消费者购买。

其二,临界食品通常会被摆放在货架前面。不少商家喜欢把“临界食品”放在货架的最前面,消费者第一眼能看到的位置,若不留心就容易买到快过期的食品。

其三,更改生产日期。有些不良商家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将过期食品重新包装销售,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正规大中型超市较少出现,通常在一些规模较小,监督管理松散的店铺容易出现。

食品领域律师刘志鑫表示,速冻散装食品相关的日期标注不易管理,尽管一直以来都反对散装食品进入市场,但国内消费者有这个市场需求,企业就生产。所以散装食品的保质期大多依靠企业自身的道德底线,监管执行起来有困难。与散装食品类似的,是私人加工的食品,这种食品更加拷问厂家商家的道德底线。此前,中国的食品专家曾组团去日本实地考察,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日本的超市在售卖的寿司和便当,上午、下午、晚上都是不同价格。通常下午五点以后,寿司开始以全价的1/3出售,到晚上7点左右就不卖了,开始撤下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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