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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鹿与双汇食品安全系统性失败的冰山一角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901人看过

3.15央视曝光后,双汇与瘦肉精就频繁的共同出现在各大媒体上。前几天去北京参加食品安全研讨会,在回来的火车上看到一个女孩路上吃了3、4根双汇火腿肠,好心的提醒她这个产品目前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她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也许我们的消费者已经对这种事情开始麻木了,然后她问我那什么牌子的火腿肠安全?我无语,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说的可能只是也许,我也希望这只是一种无谓的担心。

从管理角度来看,5年前我就接触和了解双汇的案例,它的快速扩张战略、在国内最大的加工屠宰规模、双汇冷鲜肉的推广、以及在各地开设专卖店确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当时就开始担心,就像当时担心伊利蒙牛一样,快速扩张的规模意味着快速增加的生猪供应量,对于双汇来说他自己可以控制的养殖场供应的生猪不到它消耗生猪量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超过三分之二都是外部采购,而大家知道中国的生猪养殖情况,规模大的养殖场尚且难以控制,更别说大多数散养户,更是难以监控。双汇出问题一点都不奇怪,原料采购环节无法控制当然会出问题,只是迟早的事。

再从食品安全控制的角度来看,当然虽然我们难以直接对养殖环节进行现场监管,但是我们仍然设置并拥有多个控制环节,比如:养殖、屠宰、运输、采购销售,再比如我们规定了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但是为何在如此多的控制环节下,还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大面积食品安全问题?再联想到三鹿长期拥有国家免检产品的尚方宝剑,我们不得不感叹:三鹿、双汇的问题逐渐暴露出一个系统性缺陷,为什么从养殖、屠宰、加工各个环节如此多的检查控制关口和措施都同时失效?当年三鹿倒掉了,伊利蒙牛终究也不得不承认三聚氰胺的存在。所以其实双汇这个问题出现了,下面消费者应该选什么牌子的火腿肠、买什么样的猪肉?是不是不选择双汇就会避免瘦肉精?除了瘦肉精是不是还有其他违禁药品?如果说我们的食品安全控制从上到下的规定已经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那么这些规定的执行由谁来控制和保证?如果这些规定都形同虚设,那么将意味着整个控制系统的失败。对于食品安全这也许只是冰山一角,当然我希望这仅仅是杞人忧天。

注: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 “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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