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食品法律顾问对食品企业中食品微生物污染解读!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825人看过

(一)肉制品生产、加工或经营环节的卫生状况有待提高。

总局2014年两阶段共对3721批次肉及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检,主要包括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与火腿制品,速冻调制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腌腊肉制品,畜禽内脏和畜禽肉等7类食品。检验结果显示,75批次样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占抽检总批次的2.0%。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63批次,占1.7%)和大肠菌群(9批次,占0.2%),另有3个批次致病菌指标不合格,说明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操作不当、清洗消毒措施不到位、卫生条件把控不严等问题。

(二)饮用桶(瓶)装水的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情况需引起重视。

总局2014年第二阶段对饮料进行监督抽检。其中对饮用纯净水(2088批次)、天然矿泉水(652批次)和其他桶(瓶)装饮用水(909批次)共3649个批次进行了微生物指标的检验。结果显示,688个批次的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5个批次的天然矿泉水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说明可能存在源水污染、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情况。

(三)食品中微生物指标的监测对保障食品安全极为重要。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是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指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程度,其中大肠菌群是用于判断食品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指示菌超出相关标准限量,虽然不能直接反映出不合格产品可能导致人群健康问题的风险程度,但可以间接反映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抽检中发现问题的两大类食品,虽然熟肉制品的总体合格率较高(约96.4%),但由于此类食品多数属即食食品,与消费者健康关系密切,其微生物超标问题不容忽视。桶装水的微生物指标合格率仅有81.0%,提示应高度关注包装饮用水的潜在食品安全风险,有关企业应认真剖析生产加工和经营环节中的危害点、污染源,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食品企业法律顾问专家刘志鑫建议

(一)熟肉制品的安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需继续关注,并在预防风险上下功夫。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应切实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对食品原料及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进行有效的过程控制,保证产品的食用安全。

(二)桶装饮用水的质量管理要从厂内延展到厂外,除生产过程需要加以严格控制外,在流通销售等环节更需要加强管控。首先,生产经营企业应重视水源水的防护,避免水体受到污染。其次,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控制卫生操作程序,包括储水罐和桶的清洁、安全指标监测以及包装材料、运输环节的监测等。特别需关注水桶的质量,由于一些劣质水桶价格低,其桶口规格不规范,与桶盖不匹配,易造成微生物污染。要严格把控每个关键环节,以避免环境中致病微生物对饮用桶(瓶)装水的污染,保障消费者的饮用水安全。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一、鉴于网上留言咨询的局限性,为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咨询委托者最好提前电话预约带相关资料到律师楼面谈。

二、请尽可能首先使用电话咨询,本律师绝对保守当事人的秘密。QQ、微信、邮箱等主要用于传送文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