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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食品企业顾问提示公司担保时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抵押担保 |847人看过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苏州法律顾问提醒公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认真审查抵押财产的合法性。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担保人是否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特殊主体。

第二审查抵押财产的真实性及可抵押性。包括抵押物权属证书,如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的真实性。抵押财产应不存在第三方权利,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最好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或多重抵押。抵押担保债务的数额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

第三充分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特别是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性担保,要考虑承受性。

第四务必要做好应担保登记的法律手续。首先进行担保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应按法律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深圳最权威顾问律师刘志鑫提醒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的最大好处在于防止对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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