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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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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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律师适合做自己的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应该聘请什么样的律师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838人看过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和需要。

公司领导层是否感觉到想寻找法律顾问、但却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应该聘请什么样的法律顾问?通过自己多年来担任相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总结出来的经验,本人认为:企业在选择法律顾问的时候,不一定选最好的,要选最适合的。

中国现在的企业比例中,占据最多的是中小企业,所以,这一参考标准,对于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讲应该是一个最务实的标准。当企业没有那么多的资金用于法律事务的处理时,势必会选择一位收费适中、业务熟练、诚信可靠、务实的律师。

对以前没有聘请过法律顾问或者已经聘请但感觉不合适的企业来讲,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聘请收费低的律师

一个有执业道德和素养的正真意义上的律师,不能漫天要价或“看着当事人的口袋报价”,更不能降低收费标准,用不正当的手段争揽业务,而应当在法定的收费幅度内,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工作的复杂程度、等等客观因素给出合理的律师费用清单。作为企业要明白,聘请律师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不是为了省钱而不顾质量。

二、聘请大牌律师

有得企业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时候为了“面子”可能请了“有名气”的律师,其实是并不完全是必要的。因为名气与责任心、能力水平、精力不是成正比。大牌律师都太忙,有时并不适合自己。

三、聘请光环多的律师

有些企业领导层可能遇见到或者听说过:某些律师社会职务很多,自己或者他人也慕名聘请其做法律顾问,但第一年是在收顾问费的时候来了一次,之后再没有见过,收顾问费都是叫律师事务所的内勤人员或者其助手来的,具体事务不出面了,能打个电话沟通一下已经是非常不错了,究其原因,只有一个:忙,顾不上。大人物都在做大事情。所以,聘请法律顾问一定不能被光环所误导。

四、聘请“有关系”的律师

有些公司领导层可能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难免有部分律师,为了迎合这一心理,总是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法,来透露有什么特殊的过硬的“关系”。这是极其错误的,尤其是现在互联网 新闻媒体越发发达和透明的情况下,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压力正在与日增长,没有真材实料只凭关系吃饭的时代已经逐步离去,企业如要长期发展,就要避免走入误区。

五、聘请老律师

很多企业认为“律师越老越吃香”,所以在聘请法律顾问的时候把年龄作为第一选择。实际上,律师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律师既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又要有充沛的精力还要时刻把握法制动向。有些老律师对法律更新以及运用电脑是无法和年轻且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的律师相提并论的。经验是否丰富,年龄不是最主要的考察指标,而应该是办案经历和办案总结。

六、聘请打包票的律师

很多企业在与法律顾问律师商谈委托顾问事宜的时候,往往看“谁的胸脯拍的最响!”,谁下的保证越响亮就聘请谁。这是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相违背的,这是一种有失责任心的做法。这时企业可能更加需要一个成熟、稳重,既有丰富社会阅历,又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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