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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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案 二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

发布者:周益林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29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 甲、乙、丙、丁等人为某公司股东,因经营公司事宜发生矛盾,丁拒绝协商。后甲乙丙将丁X至某宾馆协商相关事宜,并阻止其离开。期间,乙与丁发生冲突,导致丁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甲有期徒刑八个多月。

甲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委托我们作为其辩护人。我们接受委托后立即向法院申请阅卷,经过仔细查阅、分析后,对案件的起因、证据的效力、丁的过错程度以及甲在案件中的作用、情节、危害后果、主观故意、认罪态度等多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并且收集了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对甲免于刑事处罚。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改判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中,甲、乙、丙共同将丁X至宾馆并阻止其离开,虽然仅有乙殴打了丁,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甲、丙也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由于本案因股东合作经营发生矛盾而引发,丁在起因上存在过错,具有一定的责任,甲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其主观上是希望股东间能达成一致意见使公司能正常经营,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综合甲的具体情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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