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宗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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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上海嘉苑业主的感叹

发布者:曹宗国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59人看过

安庆市上海xx业主的感叹住新房,特别是五星级高档小区,本来是件高兴、开心的事。可自进驻小区后,让人感到震惊,笔者只有通过此文,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关注。

物业公司无视法律

1、物业公司收取本人垃圾管理费300元,至今没退。

2、物业公司以每方米300元的价格为本人加装前后阳台窗户,而市场价格只有每平方米240元,承诺的材质是钢化玻璃,实际上后阳台是强化玻璃。

3、本人房屋装修的黄沙不能自主,被迫购买物业公司容许进入小区的黄沙,价格是市场价的双倍。

4、本人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导致柜式空调外机无处安放。加铜管4米,损失400元。

5、门镜视频从安装时到现在依然不能使用。

6、物业公司收取本人30元一张的出入磁卡,使用不到一个月就消磁了,补磁需要再缴纳20元。

二、物业公司与业主发生矛盾

1、物业公司向业主催讨物管理费,本人以上述事实需要解决拒付。

2、本人2013年4月份在柳州出差时,接到物业公司催缴物业管理费的电话。回来后发现前阳台的玻璃被人砸坏。

3、2014年1月3日,物业公司禁止本人车辆出入,晚10点,本人被迫将车辆停在单位对面的停车位上,第二天早上,发现车辆左右导视镜被砸。

4、2014年1月5日下午5时许,发现门上张贴了如果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将派工作人员到我单位和主管部门反映违规所致的物业行为。我打话要求业委员主任从中调解,本人从未说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只是要求协调解决止述问题,至今没有下文。

5、好心人告诉我,物业公司扬言说,不仅是砸车辆的问题。这次要搞死老曹(指本人),绝不容许老曹的车辆进入小区。

三、担任业委员主任被迫辞职

1、业主对前物业公司乱收费的行为,多次要求我参加与物业公司理论,我考虑到自己是律师的身份,不想过多参与。现业委员主任,曾多次带人上门向我咨询排关于物业管理法律方面的知识,我并不让他们进屋,只是在家门口向他们以律师的职责从法律的规定解答。

2、小区成立业委员时,我的名单并不在候选人之列,只是应筹备组的请求参与了会议。阴错阳差的被当选业委会主任。

3、在当任业员会主任工作期间,物业公司,多次停水停电停电梯,不明真相的业主多次威胁到业委会成员的人生安全,业委员被迫解散。

笔者寄语:希望政府职能部门、物业公司、业主以及全社会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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