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闫娟娟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97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对某某决定不起诉案例
罪名:强制猥亵罪A某被指控强制猥亵他人,被侦查机关立案。闫律师接手该案时,A某刚被刑事拘留,便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A某,及时听其本人对案情的陈述。闫律师发现本案事实、证据均存在很大问题、诸多疑点。会见完毕后,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闫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书,罗列并阐述了本案存在的各项问题。检察官认真听取了闫律师的法律意见,未对A批准逮捕,办案单位对A变更刑事拘留为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闫律师及时阅卷,全面了解案情,更加详细地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实A的行为构成犯罪,不应对起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听取闫律师的意见,并全面考虑了本案的情况,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A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点评及意见:
当事人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应尽早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与办案单位沟通,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因有的案件事实或证据存在问题,律师介入后,能找到案件关键点,并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法律意见。在此情况下,办案单位为避免错案,很可能对当事人进行取保侯审或检察院不予批捕、不起诉。即使案情明确,能够定罪,那么律师也可以早点了解情况,做罪轻辩护。因此,涉嫌刑事案件时,应及时聘请律师了解案情、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及时为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