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闫娟娟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57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因受害人欠付某单位借款,XX与他人一起找受害人,为某单位要帐,并强行将受害人带走至该单位7、8个小时,后受害人朋友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XX与同伙人刑事拘留、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找到闫律师时,该案已由公安移送至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接受委托后,闫律师及时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到检察院进行阅卷,了解案情后,就相关法律师意见与检察院主办检察官进行沟通。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后,综合全案情况,本案做罪轻辩护更为妥当。在与XX沟通相关意见后,闫律师准备了相关辩护要点及思路,并在开庭时详细予以阐明。经过一审审理,一审判决对XX的量刑符合闫律师及当事人、家属的预期,均对判决结果较为满意。
律师点评及意见:当事人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应尽早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与办案单位沟通,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因有的案件本身存在问题,律师介入后,能找到案件关键点,并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法律意见。在此情况下,办案单位为避免错案,很可能对当事人进行取保侯审或检察院不予批捕。即使案情明确,能够定罪,那么律师也可以早点了解情况,做罪轻辩护。因此,涉嫌刑事案件时,切勿“有病乱投医”,各处“托关系、找人',及时聘请律师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