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南锐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刘X、杨X等与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办事处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者:胡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7日|分类:综合咨询 |1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X、杨X诉被告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中,原告刘X、杨X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X、杨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X、杨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刘X、杨X负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