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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600问(十六)

发布者:郑轲语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债权债务 |353人看过


16、借款人借款后,用曾用名(户口本上有曾用名)出具借条,但是在借条上留下的身份证号码与其身份证上的号码一致,借款人是否应负还款责任?

身份证号是每个公民唯一的身份代码,尽管借款人用曾用名签署借条,但是其户口本上的曾用名身份证号与其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可以认定二者为同一人,民间借贷合同生效,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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