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轲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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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600问(一)

发布者:郑轲语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309人看过

1、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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