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办理充值送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办理会员卡,一方面,减轻商家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也可吸引一批固定消费者。然而,由于部分商家经营不善,商店倒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情时有发生。
案例
2018年12月,叶女士通过商家的宣传,办理了一张某健身房的年卡并预交了一年的会员费。刚开始,健身房正常营业并按承诺提供私教服务,因春节放假,健身房通知年初八正式营业。过了年初八之后,叶女士发现健身房依旧大门紧闭,于是,叶女士立马联系业务员及教练,他们纷纷表示已离职,业务员称其联系老板,老板也不接电话。此时,叶女士发现情况不对,向消协投诉,消协受理了此案。第二天,叶女士找出当时办卡时签订的合同,并通过合同上的盖章,查到了相关投资人的联系号码及商家的注册地址,通过注册地址,叶女士找到了另外一家店面,并通过拨打投资人电话联系到了相关负责人。最终,叶女士与该负责人协商沟通,负责人当场退还了叶女士的会员费。
律师说法
本案叶女士因为当初签合同时有加盖了商家公章,即使商家不承认,叶女士也可通过法院起诉商家,商家为了避免麻烦不得不退。但是,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都没有这么强的法律意识,当初办理会员卡往往未签订合同,也未保留相关收据,一旦遇上商家倒闭,因联系不到商家又或是怕麻烦而选择自认倒霉,导致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律师对类似案例进行分析,认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一、协商解决
如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可以与负责人协商解决退款事宜,协商过程注意方法,讲道理避免引起肢体冲突。
二、向消协投诉(拨打12315)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第三十七条“(五)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因此,消协组织有义务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三、向法院起诉
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应保留好相关的收据凭证(核实签字盖章)、合同或协议(注意盖章)、会员卡、宣传资料等证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起诉商家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及合理费用。
四、向公安报案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如商家以各种噱头吸纳消费者办理会员卡,而在签订合同后,明知自己也没能力或者无法正常营业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吸纳会员进来,金额达到犯罪的量刑标准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注意最好召集更多会员一起报案)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信誉好、口碑较好的商家,相对来说,这些商家比刚成立的,更有保障;二是充分了解,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等,之后再慎重作出是否选择预付消费方式的决定,不能只看门面装潢;三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限量购买,不要因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而承担过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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