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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延娜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十二楼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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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封扣押期限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
暂无查看:455次2019-11-1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