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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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违约,政府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者:刘军伟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7日|分类:综合咨询 |36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基本情况:

某政府驻深圳XX与当事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后驻深办违约收回车辆,但未退回租金,发生诉讼。当事人将驻深办,驻深办的负责人以及某政府一起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驻深办承担违约责任,某政府承担连带责任。该人民政府委托本律师提出上诉,二审改判该人民政府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2、律师点评: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时,必须厘清各级各级政府之间的管辖及隶属关系。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政府驻深办一定是该政府开办的,该政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到本案中,该政府驻深办是当地招商局的下属单位,而招商局是独立的机关法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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