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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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宣布放高利贷正式入罪!

发布者:陈浩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2475人看过

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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