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聘请员工安装广告牌,该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未系安全绳、未戴安全帽的情况下,到距地面高度为21米的屋顶外墙边沿的二盏投光灯之间进行广告牌包边作业,在未切断电源开关的情况下扳动投光灯支架、安装包边,因灯座支架带电,被害人任某受到电击导致身体失重失稳从屋面临边处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二、破局关键
该案件是高空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自首、赔偿损失、争取谅解,进一步争取缓刑是最优解。经协调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三、办案结果
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师择光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师择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基本符合本案事实,予以采纳。判决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刘雄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