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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作者:高晟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次举报


1、交通事故存在精神损失的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数额由这些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高晟律师(联系电话:15814981803),男,法学学士和传播学硕士,现为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54
  • 擅长领域:公司法、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