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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于律师精准辨析是非 捍卫工伤者权益——记一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成功改判案

发布者:文于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6人看过 举报

2026-05-11

律师观点分析

我是文于律师。作为一名专注于劳动争议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律师,我深知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近期,我代理的一起上诉人(原审原告、劳动者)段先生与上诉人(原审被告、用人单位)某物流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在二审阶段取得了关键的改判结果,不仅维持了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定性,更在赔偿金计算基数这一核心问题上纠正了一审错误,为当事人段先生额外争取了数千元的合法权益。此案结果来之不易,现将其中的曲折与关键点梳理如下。

一、 案件背景:工伤反被开除,维权之路受阻

我的当事人段先生自2019年10月起入职某大型物流公司(下称“公司”),担任配送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不定时工作制。2021年10月,段先生在工作场所内,因琐事与同事发生冲突,对方率先挑衅并升级为暴力殴打,导致段先生身受重伤(后经司法鉴定,其在此事件中无过错,且其所受伤害已被生效行政判决认定为工伤)。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公司在段先生伤愈之前,竟以其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段先生认为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解除,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加班费等。仲裁支持了部分请求。后公司与段先生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诉至法院,形成互诉局面。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应予支付赔偿金,但在计算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基数时,错误地采用了段先生的“实发工资”而非“应发工资”,导致数额被低估。公司则坚持认为解除合法,并称已支付年假工资。双方均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

二、 二审交锋:聚焦两大核心法律争议

作为段先生的二审诉讼代理人,我深知本案的焦点不仅在于“是否违法解除”,更在于“如何准确计算赔偿数额”。在二审庭审中,我与对方律师围绕以下核心展开了激烈辩论:

  1. 关于违法解除的定性:公司坚称段先生参与“打架斗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法。我方则指出,已有生效刑事判决明确认定段先生在本案冲突中“不存在过错”,且其伤情已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且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仍以违纪为由解除合同,不仅事实依据错误,更缺乏法律与情理支持,显属违法解除。此观点与一审认定一致,是二审审理的基础。


  2. 关于赔偿基数的计算(本案胜诉关键):一审判决虽支持了赔偿金和未休年假工资,但计算时均以段先生受伤前12个月的“实发工资”(月均8,265.62元)为基数。我方在上诉状及庭审中明确指出,这是法律适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即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在内的税前工资。实发工资是扣除了这些款项后的数额,以此为标准将直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方当庭提交了段先生受伤前12个月的银行流水与工资构成明细,精确计算出其“应发工资”月平均额为9,288.79元,远高于一审采用的基数。我方强调,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应得”劳动报酬总额,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本就属于工资组成部分,不应在计算法定赔偿时被剔除。


三、 法院裁判:采纳代理意见,依法纠正改判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方的主要上诉理由及核心观点。二审判决书明确指出:

  1. 维持违法解除定性:法院认为,段先生在事件中无过错且被认定为工伤,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


  2. 纠正计算基数错误(关键改判点):法院认为,一审按“实发工资”计算赔偿金“有误,应予纠正”。判决明确引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支持我方主张,改按段先生受伤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月平均额9,288.79元作为计算基数


  3. 重新核算具体金额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由一审的41,328.10元改判为46,443.95元,增加了5,115.85元。


    •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由一审的7,140.80元改判为8,081.65元,增加了940.85元。


    • 两项合计,为段先生额外争取了6,056.7元的合法权益


  4. 驳回公司上诉及其他请求:法院对我方关于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因段先生岗位实行经审批的“不定时工作制”且未能充分举证,依法不予支持,此点维持原判;同时,完全驳回了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金额的三项判项,并作出了如上有利于我方的改判。

四、 案件价值与启示

本案虽非标的额巨大的案件,但其典型意义和法律价值不容小觑:

  1. 坚定维护工伤劳动者权益:本案旗帜鲜明地保护了无过错工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因遭受暴力伤害而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反过来作为严重违纪予以处罚,这体现了司法对弱势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和对“工伤”制度本意的尊重。


  2. 精准界定赔偿计算标准:二审改判的核心在于明确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项目的计算基数应为“应发工资”(应得工资),而非“实发工资”。这一纠正对于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提醒劳动者和司法实践,在计算各类与经济补偿或赔偿相关的法定标准时,必须回归法律规定的“应得”口径,确保劳动者的法定权益不打折扣。


  3. 专业代理的价值体现:在一审已部分支持劳动者诉求的“优势”局面下,能否发现判决中的细微法律适用错误并坚决上诉纠正,考验着代理律师的专业敏锐度和责任心。本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和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说服二审法院纠正基数错误,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正是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所在。


作为段先生的代理律师,我对此结果感到欣慰。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背后,都关系着一个普通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计与尊严。此案的最终结果,不仅为我的当事人争取了更公平的经济补偿,也再次彰显了法律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中的基石作用。


文于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执业二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非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诉讼实操经验,具有娴熟的执业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达州
  • 执业单位:四川盛豪(达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720********3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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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720********3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