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客户名称,住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联系方式:电话。
委托诉讼代理人:主办律师,工作单位。
对法院案号号当事人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数份
答辩人客户名称(签名/盖章)
日期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答辩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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