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原告(供货企业)
代理律师:张文浩(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两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货款 385577.8 元及逾期利息,委托人核心诉求
全部实现。
二、案情简介
原告长期向两被告供应电子科技产品,两被告为股东相同、经营地址相邻、人员与业务
高度混同的关联企业,长期交替下单、交替付款、交替对账。
截至 2025 年 6 月,被告方累计拖欠货款近 40 万元,经多次催收仍拒不支付。原告
委托张文浩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庭审中,一家被告抗辩主体不适格,主张债务与己无关;另一家被告仅对欠款金额提出
部分异议。
三、案件难点
交易主体混同:两公司交替下单、对账、付款,无清晰合同分界,易被推诿责任。
责任认定难度大:需证明人格混同、业务混同、财务混同,才能判令共同承担责任。
对账金额多次变更:双方经过多轮核对,最终欠款金额需精准固定。
逾期利息标准存在争议:被告不认可过高利率,需依法合理主张。
四、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深挖关联关系,锁定混同事实
梳理工商信息证明股东完全一致,结合经营地址相邻、工作人员共用、微信聊天记录等,充
分证实两被告人格、业务、财务高度混同。
完整梳理交易流水,固定欠款事实
整理多年送货单、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还原长期
供货、交替付款、累计欠款的全过程。
精准核对最终欠款金额
依据双方最后确认的对账结果,依法调整并固定欠款金额为385577.8 元,确保主张合法有据。
依法主张逾期利息,维护资金占用损失
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张合理逾期利息,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并调整。
五、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张文浩律师代理意见,判决:
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385577.8 元;
两被告以尚欠货款为基数,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起按 LPR 上浮 30% 支付利息至实际清
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绝大部分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六、案件亮点与典型意义
成功突破 “有限责任” 隔离:在无直接连带合同约定情况下,以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为由,
实现两公司共同偿债。
多年混同交易清晰定责:将多年交叉下单、交叉付款的混乱交易梳理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全
部采信。
企业商事维权典型范本:为中小企业应对关联公司拖欠货款、主体推诿、交易混同类案件提
供成熟实务思路与胜诉参考。
张文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