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如强律师

  • 执业资质:1331020**********

  • 执业机构: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赔怎么办?

发布者:翁如强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6日|分类:交通事故 |56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机动车在马路上行使,难免不发生些交通损害。笔者曾代理过多些交通事故案件,很多受害者都曾表述到,对方司机拒绝赔偿,或者经常以没钱为由而让受害者去找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也常常无法达到受害者的心理预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该怎么处理为当?笔者就以自身经办的案件为切入点,向各位介绍交通事故案件的注意点。


【案情介绍】 赵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某处,因操作不当,与钱某(59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钱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赵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钱某无责任。经治疗,钱某共花费4万余元医疗费。经鉴定,钱某的伤情达到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钱某向赵某进行索赔遭拒,联系车辆保险公司又无果。


【律师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论是否发生人身损害或车辆损失,均应第一时间向交警报案(对于驾驶员来说,若因未及时报案而离开现场,保险公司可以逃逸为由拒赔)。交警会对事故进行定责,而该份责任认定对于后续的赔偿至关重要。定责后,如果说肇事司机不愿赔付,受害者这方也只能先行垫付。在伤情稳定之后,伤者应当积极去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对于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时间进行鉴定。之后根据实际医疗费用、伤残等级、三期时间等向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

本案中,钱某能够得到的赔偿有:4万余元的医疗费;十级伤残赔偿金5.4万元;误工费3万余元;护理费9千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千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千余元等。合计共索赔15余万。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中,钱某年龄59岁,是否仍需要支付误工费的问题,是事故双方争议的情形。

按法律规定,对于未满60周岁的伤者,若鉴定出来有误工期,则肇事方就应当赔偿。而已满60周岁的伤者,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用工的情况(比如说工资表)等,那么法院也是会支持这方面请求的。


【案件结果】本案经笔者不断调解、做好双方工作,最终以13余万达成最终获赔金额。


【律师建议】交通事故案件,我们都不想遇到,但是当真遇到此类案件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定责。切勿因事故当时人体没有外伤而离开,之后因为出现内伤而找不到肇事者。此外,对于部分肇事者不愿积极赔偿的情况,伤者及家属也不用太过着急,因为只要事故责任确定下来了,不怕对方不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