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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自己处理,竟然惹祸上身?

发布者:卢峰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347人看过

 近日,网友晓东反映他的奶奶前些天走路不慎被一辆车子蹭到了,当时没有大碍,司机因为有急事要办就给了一千块让奶奶去医院,也没留下电话就离开了,奶奶觉得没事拿了钱也没去医院,可突然这两天突然感觉腿脚很不舒服,去医院花了好几千的医药费,司机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寻找肇事司机,两方争执

为了奶奶的后续医药费,晓东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当时路面监控探头是否拍到肇事车辆的画面,经过警方排查,找到了该车辆的车主李某。李某到案后,宣称当时已经和老人达成和解,赔偿了老人一千元现金,老人也已经同意,自己不算是肇事逃逸罪。当时老人也好好的,如果还需要赔偿就涉嫌敲诈勒索,不同意继续给付医药费等后续赔偿金。而晓东则认为司机是肇事逃逸,一千元根本不够老人的医药费的,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老年人是弱势群体没有辨别风险的能力,收取司机的一千元不等于就是默认和解了。

掏钱后离开算达成和解协议了吗?

虽然司机李某在交通事故后赔偿了受害者一千元,但交警指出,这并不能构成和解成立的条件,因为李某并未留下联系方式,双方并未签署真正意义上的赔偿协议。此案中,老人并未受重伤,司机当场也有赔偿并未立马逃逸,尚不构成肇事逃逸,但老人后续治疗的费用需要司机承担,如拒不承担的,受害者可以起诉至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需要注意哪方面?

一、交通事故私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如未成年、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达成的私了协议不具有法律效益。

二、必须是书面协议,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的《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口头协议和掏钱私了,没有有效证据,一旦引起纠纷后患无穷。

三、达成书面协议后,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执的,可由交警部门重新受理并认定,但对赔偿内容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四、书面的损害赔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双方不得反悔。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的,当事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内容。

    交通事故可大可小,处理不慎会引发法律风险,因此,遇到交通事故尽量报警处理,让交警部门介入,调查事故原因,判断双方责任,就能尽可能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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