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律师告诉你离婚怎么分不动产
离婚的夫妻对于财产的分割有时会有非常大的争议,有时候也因为财产分割而导致夫妻二次伤害,而财产分割也根据离婚方式不同而有不同分割方式。也根据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有不同的划分。下面将由武汉律师高律师告诉你如何在诉讼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1.房产增值的部分,分割如下:证实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房屋所产生的增值部分,是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进行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分割如下: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将房产赠给另一方,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即没有过户的赠与是没有效力的赠与。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分割如下: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钱为自己的儿子女儿购买的房产,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的,看作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是夫妻一人的个人财产。此时不不动产不进行财产不进行分割。
4.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买房,分割如下:双方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房子在其中一人子女名下的,照父母各自的出资按份共有来分割,但夫妻有约定的除外。
5.结婚前一方购买房屋,结婚后一起还贷,分割如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用自己财产支付首付然后申请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人的个人债务。婚后一起还贷的钱及相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房产登记人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分割如下: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应当分两种情况:一在婚前,夫妻中一人在婚前支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二在婚后,偿还的按揭贷款是双方一起支付的,应是双方共同财产,遵循按揭的数额分割。
以上是武汉律师关于财产分割的一些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