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共同债务中,一方侵权行为算共同债务吗?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分担债务呢?那么什么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为夫妻共同意思或为家庭共同利益。
依据相关法律,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而导致多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议进行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一方自己导致的侵权行为因为夫妻两人没有进行共同的意思表示,这在法律上应当算是个人债务,所以另一方对这个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失后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此债务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形成,或债务人家庭客观上享受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要夫妻双方共同负担。还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仍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
夫妻中的一人因自己侵权产生损害的债务,普通来讲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如果是因为家庭劳动、经营等一些家事活动而产生的收益归家庭所用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