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里大多数词汇具有多义性,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往往有不同的含义。但一些常用词汇在英文合同中具有特殊的含义,不能按照日常用语中的意义去理解。例如: Neither party hereto shall assign this contract.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本合同。 此句中的 “assign” 表示 “转让”,而不是日常用语中 “分派” 的含义。 以下常用词汇经常出现在英文合同中,但它们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用法,往往具有与合同有关的特定含义: said(上述的,该) avoid(使无效、撤消) consideration(对价、约因) (签定) prejudice(损害) save(除了,除……外) alienation (转让) limitation (时效) satisfaction(清偿,补偿) dishonor(拒付) 这些词在英文合同中词义相对固定,体现了合同用词规范的特点。因此,要准确地理解英文合同,有必要了解这些普通词汇在英文合同中的特殊含义,否则就会造成理解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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