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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英文合同须知的六个要点(五)

发布者:高蕾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556人看过

使用具有特殊含义的普通词汇


英语里大多数词汇具有多义性,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往往有不同的含义。但一些常用词汇在英文合同中具有特殊的含义,不能按照日常用语中的意义去理解。例如:


Neither party hereto shall assign this contract.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本合同。


此句中的 “assign” 表示 “转让”,而不是日常用语中 “分派” 的含义。


以下常用词汇经常出现在英文合同中,但它们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用法,往往具有与合同有关的特定含义:


said(上述的,该)

avoid(使无效、撤消)

consideration(对价、约因)

(签定)

prejudice(损害)

save(除了,除……外)

alienation (转让)

limitation (时效)

satisfaction(清偿,补偿)

dishonor(拒付)


这些词在英文合同中词义相对固定,体现了合同用词规范的特点。因此,要准确地理解英文合同,有必要了解这些普通词汇在英文合同中的特殊含义,否则就会造成理解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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