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照片何时构成侵权? ——从某明星街头风波聊聊春节发照片这件事
作者:陈敏毅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次举报
2026-04-03
供稿:陈敏毅律师 广东法丞汇俊(白云)律师事务所
前段时间,某明星在街头拍照被路人制止的新闻引发讨论。有人疑惑:公共场所拍照也不可以?也有人认为,当事人明确表达反对,制止并不过分。
之所以会产生争议,是因为这件事涉及到一个我们每天都会做的动作——举起手机拍照。
需要说明的是,该事件发生在澳门,澳门的法律规范更严格,当地对肖像权的法律保护更为严格——原则上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摄取、展示或散布他人肖像,即便仅拍摄可识别的肖像而不发布、仅作私人保存,也已构成权利侵害,因此这起拍照引发的争议,在当地的法律环境下并不意外。
但回到我们日常生活,真正常见的场景,是春节花市、景区、商场里的人山人海。灯会、花灯、装饰、烟火,随手一拍,背景里出现几十个陌生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当然也并非一律不能拍摄和使用他人肖像,为新闻报道、公共安全、司法取证等法定情形,均可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使用。
一张照片,从拍摄到发布,是一个连续过程。照片存在于手机相册里,只是个人记录;一旦发布到朋友圈、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它就进入传播空间。只要照片中能够识别出具体个人,发布行为就可能被理解为对他人肖像的公开使用。
很多人会觉得,朋友圈算什么公开?但现实是,朋友圈好友可能数百人,内容可以截图、转发,其传播范围并非封闭。至于微博、小红书这样的公域平台,传播属性更加明显。
因此,一张照片是否侵权,并不单纯取决于拍摄地点,而取决于它是否进入公开传播,以及传播方式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法律并不禁止在公共场所拍摄时路人附带入境。展示环境时附带出现路人,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只要照片重点在于环境本身,路人只是自然出现的背景元素,没有被刻意突出或单独呈现,通常风险较低。
但当某个路人变得清晰、突出,甚至成为画面焦点,性质就发生变化。比如镜头明显对准某个人拍摄,或者后期裁剪放大某张面孔,再配上评价性的文字,这就不再是“附带入镜”,而是对具体个人形象的利用。
在实务中,真正引发争议的往往不是拍摄阶段,而是发布之后。当事人看到自己的形象被公开,要求删除;有的会投诉平台;有的直接发律师函。很多发布者并无恶意,只是低估了传播带来的影响。
于是问题回到大家关心的那个点:打码是不是多此一举?
从风险角度看,打码的意义很简单——降低识别性。法律保护的是能够被识别的具体个人。如果经过处理后无法认出是谁,侵权成立的可能性自然下降。
但也不必走向另一种极端:只要出现人脸就必须打码。
如果人物本身模糊、远景、难以辨认,打与不打差别不大;如果人物清晰可见,而发布平台传播范围较广,适度处理是一种理性的风险控制方式。
关键不在于形式上有没有遮挡,而在于能不能被识别。
还需要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当事人的态度。如果照片中的人明确表达不愿被公开,继续传播往往会放大争议。很多案件的风险,并不是在首次发布时产生,而是在被提醒之后继续使用。
某明星被制止拍照,背后反映的是肖像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对普通人来说,更现实的提醒是:一张照片从私人记录变成公开内容,只隔着一个“发布”按钮。
春节的花市值得记录,生活也值得分享。但当照片进入传播空间,法律评价就会随之启动。
简单说几条相对稳妥的做法:
第一,避免对陌生人进行特写或单独裁剪。
第二,在人物清晰可辨且传播范围较广的情况下,适度打码。
第三,避免配上调侃或评价性文字。
第四,当事人明确反对时,优先删除或调整内容。
法律并不是为了限制生活,而是为了划出边界。一张照片是否侵权,不在于快门声,而在于它是否被公开使用,以及是否超出合理范围。在按下“发布”之前,多想一秒钟,往往比事后解释轻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