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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李鑫律师成功案例:一级伤残交通事故维权,保险 + 侵权方共赔 268 万余元

发布者:李鑫|时间:2026年05月15日|1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况

委托人林女士在过马路时被小型轿车撞伤,造成特重型颅脑损伤、四肢瘫痪,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林女士承担次要责任。

原告先后在多地医院长期救治,产生巨额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李鑫律师代理后,将驾驶员、车主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 363 万余元。

二、案件难点

  1. 伤情极重,为一级伤残 + 完全护理依赖,赔偿项目多、计算复杂;

  2. 被告对事故责任划分提出异议,试图减轻责任;

  3. 保险公司仅投保交强险 + 200 万商业三者险,保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

  4. 医疗费、护理期、误工期、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争议巨大。

三、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1. 固定事故责任,驳回被告无理异议向法院申请调取监控录像,证实被告闯黄灯、未礼让行人,维持主要责任认定,法院最终按 **70%** 确定赔偿比例。

  2. 全面申请司法鉴定,奠定赔偿基础申请伤残等级、误工 / 护理 / 营养期、护理依赖鉴定,确定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为高额赔偿提供关键依据。

  3. 逐项核定损失,最大化维护权益整理医疗费票据、长期住院病历、护理费票据、交通费、住宿费、被扶养人证明等,完整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全部损失。

  4. 厘清责任主体,免除车主无责风险论证车主仅为登记所有人、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聚焦驾驶员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5. 实现保险足额赔付 + 侵权人补足差额推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 + 商业三者险 200 万限额内全额赔付,超出部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赔偿。

四、法院判决结果

  1. 保险公司赔偿原告2198000 元

  2. 驾驶员赔偿原告484437.94 元

  3. 两项合计赔偿:2682437.94 元

  4. 驳回对车主的诉讼请求;

  5. 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方承担。

五、案件典型意义

  1. 一级伤残可主张完全护理依赖、长期护理费完全护理依赖依法可主张多年后期护理费,是重伤案件重要赔偿项目。

  2. 事故认定书并非不可推翻,但需扎实证据法院可结合监控、现场情况重新认定责任,证据充分是关键

  3. 保险不足部分由驾驶员个人补足商业险保额用尽后,不足部分由侵权责任人继续赔偿。

  4. 重伤案件赔偿项目多达十余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均可依法主张。

六、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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