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1.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
如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或是被确诊患有职业病,请务必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启动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此过程中,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应从伤者遭受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向所在统筹地区负责社会保险管理的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规在规定期限内向上述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准备齐全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
具体来说,需要准备以下四项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的处理方式。
当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时,如果确认申请事项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并且在受理时效之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予以正式受理。
反之,若申请材料尚有欠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所有材料。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程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构成工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以及该当事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对于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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