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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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冷冻胚胎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规制(三)

发布者:张在叶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395人看过

中间说在一定程度上试图缓和主体说与客体说的冲突与矛盾,通过打破大陆法系传统的“非物即人”二元体系,构建一个介于人与物之间的第三种概念,显然这是一种颠覆传统法律的路径。完善法律的首要考虑是通过司法解释,而非创新的法律。原因如下 :首先,后者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高昂,且短期收效慢,对于已出现的人体冷冻胚胎问题,其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 ;其二,后者容易与原有法律体系产生冲突与碰撞,且易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风险和成本都大大增加 ;其三,新创造出来的法律概念不见得比原有的更进一步,而且也会破坏法律的稳定性。除此之外,折中说归根结底还是将冷冻胚胎视为特殊的客体,这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冷冻胚胎物的属性,事实上仍未摆脱传统民法的人、物二元体系。

(三)冷冻胚胎的其他延伸法律问题

冷冻胚胎的医学属性与法律属性的相互依附影响性,延伸出了其他法律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便是冷冻胚胎的继承问题。冷冻胚胎法律属性不明的前提下,无法合理给出其遗产继承标度。故又因其具有的特殊性,需对其进行特殊保护而使其顺利孕育成人,使其不但可以继承其父母遗产,还一定程度上可延续其父母生命。这样的法律判定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以人为本。然而,在实际涉及相关冷冻胚胎继承权的法律案件中,判决往往是缺乏人性化与灵活性。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以只言片语略过冷冻胚胎这一“盲区”。但许多时候只有原被告在取得对胚胎的继承权之后,关于冷冻胚胎相应的处置权和监管权才有后续的合理处置结果。冷冻胚胎能否被界定为民法上的物从而成为继承标的,对此我国法律并未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对于遗产的范围,我国法律则有所规定,并且《继承法》第 3 条第 7 项将公民合法遗产的范围进行了兜底性规定。如前所述,既然冷冻胚胎的本质属性乃特殊之物,接下来我们当然可以借助法律解释的途径把冷冻胚胎纳入公民遗产的范畴,从而成为继承标的。而大部分案件中,只有冷冻胚胎在继承之后,相关人员才可顺理成章地取得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反之若是冷冻胚胎不能被继承,那么最终处理结果便是医院迫于无奈进行销毁,将有发育成人可能性的冷冻胚胎当作医疗垃圾废弃。如此不尊重生命,与以人为本的理念大相径庭的,该处置规则不具有合理性。

三、冷冻胚胎的法律规制

冷冻胚胎的法律规制,建立在当下较为空白的相应法律背景下,具有实足的开创性,绝不能纸上谈兵,要切实加强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密切联系实际。

(一)冷冻胚胎的处置问题

1. 提供者双方去世对胚胎的处置参考

被称为人体冷冻胚胎第一案的二审审理结果,出于伦理道德的考量,照顾老人失去子女的痛苦感受,若选择将胚胎交予医院按协议作销毁处理,无疑是对老人的双重打击,因此出于情理伦理的考量可以将提供者双方遗留下的胚胎交予老人处置。交予老人并非是将胚胎简单的视为一种普通的物由老人继承,胚胎在发展成为生命体之前,虽然具有发展成人的可能性,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是否将其孕育成人是由其所有人决定,在提供者去世的情况下,将冷冻胚胎交予老人而非由医院按协议销毁处理,对于老人而言,不论最终是将胚胎孕育成人还是作为一种哀思的寄托,都是符合情理。根据中国传统文化中传宗接代的思想,失去子女的老人往往会期望将子女留下的胚胎孕育成人,对于老人而言“继承”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物而是拥有子孙后代的权利。但由于我国有禁止代孕的规定,在二审判决胚胎归于老人后,老人不得已而选择在国外找人代孕孕育了子女留下来的胚胎。可见,虽然二审依据情理合理作出老人拥有胚胎的所有权的判决,但是这并无法解决老人希望,将其孕育成人的最终需求。此外,不仅是对于失去子女的老人,若夫妻双方冷冻了胚胎但女方却不幸逝世,男方想要孕育出和已故女方的孩子的需求也无从满足。可见,目前面对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冷冻胚胎这种人工生殖技术之情况,却可能存在胚胎所有人无法自己孕育胚胎等种种情况,可以有限度的放开代孕制度。禁止代孕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产生将人作为生育工具对待的情况以及在孩子出生后和代孕母亲的伦理道德关系难以界定等诸多问题。然而,在禁止的同时,此类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有此种需求的群体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孕育后代,然而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别无他法只能寄希望于非法机构,且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有代孕需求的一方的权利受到侵害也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这也使得非法代孕机构群体更加猖狂。因此,面对代孕需求旺盛的社会现实,可以有限度的放开代孕制度。a 首先在主体的限定上要求一方是因有生殖问题或是特殊情况如女方不幸逝世而不得已选择代孕的群体,代孕的一方需要是身体健康适合孕育子女的女性 ;其次是需要规定有提供代孕行为的机构,可以是医院或者是单独设立此种有资质的机构,将正规机构作为双方提供联系的媒介,规范双方行为,禁止私下签订代孕协议的行为 ;最后还要求双方明确要为代孕母亲提供何种的医疗养护和照顾,在孩子出生后代孕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在孕育过程中若不幸出现意外应该如何赔偿和弥补等问题。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将代孕的行为正规化,一方面可以满足强烈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对于代孕母亲和胚胎提供主体双方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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