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都知道要谈好利息和还款日期。对于民间借贷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是口头形式是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如果是书面形式的,需要在借款凭证上签名或按指印。这个想必大家都是清楚的。但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否有效等问题可能并没有非常清楚正确的认识。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和进行民间借贷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关于合同的成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借贷的合意,即为成立。通俗地来讲,就是没有交付就民间借贷合同就不会成立。且合同金额也以实际交付地金额为准。
进行民间借贷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首先当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如果没有自然人的具体身份信息,需要诉讼时可能会因为难以调取对方身份信息出现不能立案的情况;其次,当借款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只签名没有盖公章的,如果没有当面签名有可能会出现别人代签的情形,会导致对合同真实性不予认可。
所以我们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如果是自然人,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当对合同主体进行细致的调查,查清主体是否真实存在,要求合同必须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