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关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就是有罪了吗?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作为刑事律师我们经常遇到一种情况,直接开口就问:“律师,我家属被关在xxx看守所刑事拘留了,“要判刑吗?”“会坐牢吗?”请问找你可以放出来吗?”、“可以取保候审吗?”
这个时候律师都会向家属了解案件大概情况,大部分家属都是不清楚具体案情的。那么只有这一点信息,负责的律师是无法给出的的。
被刑拘一定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刑事律师提示:
一、不要自乱阵脚、病急乱投医
我经常会听到嫌疑人家属跟我说:他被抓的这几天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坐立不安,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白天吃不好,晚上都睡不着,又没有任何消息,我的情绪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伸手不见五指……
生命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两样东西。如果即将要失去它们,这种痛苦锥心般难受。
当面对痛苦的时候,人更容易失去理智。可能会想各种办法、尝试各种渠道去“捞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会走很多冤枉路,花很多冤枉钱,最后很大可能不仅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里面的人肯定希望家属出力,但并不希望你病急乱投医,如果最终被骗,他在里面同样会很伤心。
二、看守所门口经常会有各种“皮条客”,当他们跟你说,自己在看守所有人,能帮你办取保候审,办成才给钱,办不成不给钱,别信
首先,取不取保,不是看守所说了算,看守所只是一个羁押场所而已,并不是办案单位,能否取保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公检法)。
其次,这类皮条课实际上在跟你玩时间差,赌概率。公安机关针对有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并不代表最终所有人都会被定罪。打个比方,大家熟悉的昆山宝马哥被反杀案,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但经过侦查后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撤销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代表公安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初步的证据而已,至于最终能否被定罪,要看证据,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满足罪名的构成要件。有一小部分案件,公安在侦查后认为现有的证据不足,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先行放人,或者检察院作出不逮捕决定,公安也必须要放人,而放人的形式,往往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出来。
也就是说,看守所门口的皮条客可能会跟每一个家属说:我在看守所有人,我帮你找关系,如果能把人捞出来你再给我钱,捞不出来你不用给我钱。如果恰好碰到了这一类取保的案子,家属如果真以为是皮条客的功劳,那就被骗的太惨了。对于骗子皮条客而言,这门生意简直是无本万利,只需要每天在看守所门口找家属吹水,就可以月入几万甚至十几万,钱简直不要太好赚。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的正确处理方法
1、首先,不要慌,通过多种途径核对其真假,以免上当受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公安机关一般会按照犯罪嫌疑人所说的住址通过快递通知家属,实践中常常出现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家人担心而不填家人的联系地址。
如果听说家属被抓,又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咨询律师。
知道家属被刑事拘留后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所的律师,不要盲目的信任“熟人”,谨防被打着“法律专家”名义的骗子骗取财物,也不要盲目听信他人谎称花钱能把你亲人“弄出来”的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再次受到伤害。误时又误事!
2、向办案机关了解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公安机关的拘留一般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但若对其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情况要比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严重得多,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条件聘请律师的,律师越早介入越好。
3、建议委托律师,越早越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他类案件不同,是涉及到可能被剥夺生命、自由的案件,因此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辩护人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上一篇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看守所律师家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办?下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