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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诈骗罪刑事律师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诈骗罪如何无罪辩护取保候审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9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番禺区看守所,广州番禺沙湾镇福涌公安基地。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罪如何辩护

一、概述

诈骗是指以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他人认为其存在某种真实情况,受到被骗人的欺骗行为而致使其受害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发生诈骗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必须根据客观情况,提出合理的辩护理由,撇清被告的犯罪嫌疑,以期获得有利的审判结果。在辩护诈骗罪案件时,除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

二、无故意

辩护律师应当着重强调被告人无故意,即被告人在行为中没有故意欺诈他人的目的,也就是说,被告人是出于无心的行为,未能掌握全部信息,所做出的行为只是出于无心的行为,没有故意欺诈他人的目的。

三、未造成实质损失

在辩护诈骗罪案件时,辩护律师还应当着重强调被告未造成实质损失,即被告在行为中未造成他人实质性的损失,这样可以减轻被告的罪责,也可以考虑到被告的情节,从而获得更加有利的审判结果。

四、降低罪责

辩护律师应当尽可能地降低被告的罪责,如被告是在特殊环境下犯罪的,可以提出缓刑减轻处罚的辩护理由,以求被告受到更轻的处罚。

五、被告有赔补能力

辩护律师还应当提出被告有赔补能力,即被告有能力通过合法手段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样可以为受害人赔偿损失,也有利于被告减轻责任。

六、投案自首

辩护律师还应当提出被告投案自首,即被告在受到法律通知后,果断投案自首,并未犯更多犯罪,这样可以表明被告的认罪态度,从而获得更加有利的审判结果。

七、被告有悔罪表现

辩护律师还应当提出被告有悔罪表现,即被告有认罪悔过之意,并主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样可以表明被告的意识,从而获得更加有利的审判结果。

以上是辩护诈骗罪案件的几个要点,辩护律师应当着重提出以上辩护理由,以期获得有利的审判结果。此外,辩护律师还应当考虑被告的个人情况,从客观情况出发,提出有利的辩护理由,以期获得更加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


法律延伸:

刑事拘留严重吗有什么的后果

被刑事拘留说明涉嫌刑事犯罪,有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刑拘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公安机关采取刑拘一般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刑拘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化为逮捕继续侦查,一旦被刑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唯一的方法就是尽快咨询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

值得重点说明的就是在刑事圈子,37天也被称为“黄金37天”。 为什么用“黄金”来形容?

用“黄金”来形容在于这个期间的重要性在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能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出法律意见,那么有关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被采纳的可能性相对其他阶段是最高的。

在黄金37天内,律师辩护人一方有两次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申请取保、不批捕等辩护工作来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机会。

一、初的30天期间内: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通过会见了解案件大概情况后,分析当事人有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同时与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尽快帮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1、案件的性质并非严重。

  2、如果是偶犯,应注明。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平时的表现较好。

  4、如果是过失犯罪,应注明。

  5、犯罪时的年龄,如是未成年人,应特别注明。

  6、犯罪后有较好的悔改表现。

  7、是否有固定职业,有固定职业更容易被批准取保候审。

  8、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归案,如归案的,应注明。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或证人的情况,如不知道的,应注明。

  10、案件的重要证据是否已经收集,已收集的,应注明。

  1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严重疾病。

  1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在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等等。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团队的作用与努力方向: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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